各市(州、长白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主岭市、梅河口市、珲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规范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等规定,结合新修订和新实施的法律、规章,省局对《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规则(试行)》和裁量基准进行了修订,现将《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裁量基准(2015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省局行政处罚裁量规则.docx | 省局裁量基准二(药品类).docx | 省局裁量基准三(医疗器械类).docx | 省局裁量基准四(化妆品类).docx | 省局裁量基准一(食品类).doc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