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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药学”系列(副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现场审核的通知

2022-09-22 10:14:00    |    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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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药学”系列(副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现场审核的通知

 关于2022年“药学”系列(副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现场审核的通知

各申报相关单位及申报人员:

根据省人社厅工作安排,授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建药学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按照相关要求,需要对评审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请有申报参评人员的各企、事业单位报送相关评审材料,具体通知如下。

一、现场审核后当场退回的原件材料

1、申报条件类。1.有效身份证;2.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一览表填写了就需提供);3.学历、学位证书,二维码在有效期内的在线学籍报告(或毕业生登记表,学历备案登记表,或国外学历教育部认证);4.聘任文件或聘用备案表或工资审核表(企业提供劳动合同或聘书);5. 年度考核登记表(近5年)。

2、业绩荣誉成果类。论文著作、荣誉奖励、项目研究、专利实用新型、工作报告、继续教育证明、服务基层证明,以及其它填写在一览表中的所有荣誉、奖项、成果的纸质原版佐证材料。

二、存档类材料。每个申报人员装一个档案袋。要有封面和目录(按照附件1模板填写并打印封皮)。

1.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1份,A4正反面彩色打印,要求必须填写完整。签字、盖章的栏目须签字、盖章);

2.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一览表(7份,A3,左上角加盖单位公章);

3.个人公示表;

4.《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审申报材料册》1册(见附件5),每页加盖公章;

5. 申报人员小二寸免冠照片。请统一贴在办证照片粘贴表上(见附件2),照片背后标注单位、姓名;

6.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和职称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见附件3)。

三、审核的时间地点

1.时间:2022926-928日;

2.地点: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楼(长春市湛江路657号);

3.联系人:徐老师

4.联系电话:0431-81763377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地区、各单位以及有申报参评人员的各企事业单位严格遵守报送时间,过期不予受理,并以单位形式集体报送。由于审核工作量比较大,为节约时间,避免人员过于集中和长时间等待,请严格按地区分配时间报送(附件6),报送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并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见附件4)。

2.请各单位负责职称工作的同志要做好本单位申报人员评审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各类表格明确签字、盖章处务必签字、盖章完毕。

3.上报评审材料务必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

4.各单位选派的送审人员应仔细阅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进入工作场所,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附件:

1.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审申报材料档案袋封面(模板);

2.办证照片粘贴表;

3.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和职称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5.《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审申报材料册》;

6.各地区报送时间安排。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2922






1.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审申报材料档案袋封面(模板).doc
2.办证照片粘贴表.doc
3.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和职称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doc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5.《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审申报材料册》.docx
6.各地区报送时间安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