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姓名:刘帅留言时间:2020-12-11 14:10:18
     留言内容:
    药品包装说明书增加上市许可持有人字样,厂家是否要重新去省局对包装说明书进行备案
     回复内容:
    根据吉药监审【2020】123号《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更新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中上市许可持有人信息的通知》药品生产企业无须到省药监局进行备案,所涉及到的内容由企业自行更改,详细信息请见上述所附通知。

     回复单位: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0.12.23
  • 姓名:才永兴留言时间:2020-12-11 12:42:38
     留言内容:
    激素类药物和非激素类药物可以共用库房吗
     回复内容:
    您留言内容不够详细清楚,未说清是生产环节的成品房还是流通环节使用的库房,具体可电话咨询0431-81763056。
     回复单位: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0.12.23
  • 姓名:李惠芳留言时间:2020-12-10 14:37:21
     留言内容:
    您好!我公司预注册一款液晶视力表,一般液晶视力表包括显示器、遥控器和软件,我公司预以独立软件的形式注册,这样的话,请问一下应该属于哪个分类?另外如果产品不在豁免目录中,想通过同类产品对比的方式免临床的话,需要提交同类对比产品的哪些资料?盼复!
     回复内容:
    您好!如按眼科器械申报,请您参照2020年第一批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结果汇总二、按照Ⅱ类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199个)第30个“视功能检查仪”规定内容进行研发;如按医用软件申报,请您参照医疗器械分类目录(2017年版)21-06-01康复训练软件规定内容进行研发;如认为都不符合自己的预期注册类别,请您按照《办公厅关于规范医疗器械产品分类有关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管【2017】127号)申请医疗器械分类界定。产品的临床评价,请您按照《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 2015年第14号)规定执行。
     回复单位: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0.12.23
  • 姓名:程岚留言时间:2020-12-08 09:01:27
     留言内容:
    想注册一个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公司并在办理网站备案,需要什么前置审批吗?望回复谢谢!
     回复内容:
    已经电话回复。
     回复单位: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0.12.14
首页 上一页 1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