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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石满留言时间:2022-07-14 12:03:01留言内容:
依据《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三十八条:普通化妆品不得宣称特殊化妆品相关功效。如有普通化妆品宣传特殊化妆品功效应依据具体哪部法律的哪项规定进行处罚?回复内容:
您好,具体情况请咨询我局化妆品监管处,电话0431-81763095回复单位: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回复时间:2022-07-14 -
姓名:王方留言时间:2022-07-08 12:20:38留言内容:
尊敬的药监局老师,
您好!
目前有一项药物类临床试验正在进行中,该项目已获取国家局批件,想向您请教一下,该项目是否需要省局备案,如需备案现在的流程是什么。
感谢老师的时间,祝好!回复内容:
您好,具体情况请咨询我局药品注册管理处,电话0431-81763185回复单位: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回复时间:2022-07-11 -
姓名:杜帆留言时间:2022-07-08 10:00:24留言内容:
老师您好:
我们是吉林省内的药品批发业,想异地办理仓库,具体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回复内容:
您好,具体情况请咨询我局药品流通监管处,电话04731-81763133回复单位: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回复时间:2022-07-11 -
姓名:孙宇留言时间:2022-06-29 16:11:13留言内容:
你好!21年的晋级工作已经完成很久了,前一阵因为疫情原因职称证没有打印发放。现在想知道何时发放回复内容:
您好,具体情况请咨询我局人事处,电话0431-81763212回复单位: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回复时间:202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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