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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2015年吉林省药材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2016-02-01 15:11:39    |    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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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2015年吉林省药材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方药材标准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管[2015]9号)和国家总局地方药材清理检查的具体要求,根据专家组的审核和相关单位上报的变更申报,对下列品种计划进行调整:

一、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申报的“山芝麻”调整为“北香薷”,完成时间为20176月。

二、四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申报的“问荆”调整为“人参须”,完成时间为201712月。

三、四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申报的“长白楤木”调整为“山葡萄藤”,完成时间为201712月。

四、辽源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申报的“北独活”调整为“缬草”,完成时间为201612月。

五、松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北合欢”的完成时间由20166月,调整为201612月。

六、延边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朝白术”的完成时间由20166月,调整为201612月。

七、白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楸树皮”的完成时间由20166月,调整为201612月。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