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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5-12-31 16:13:14    |    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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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做好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有关工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5]277号)和《关于未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认证企业停止生产和下放无菌药品认证有关事宜的公告》(2015年第285号),现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要严格贯彻落实总局文件各项要求。自201611日零点起,全省统一开展针对未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行动,对应停产而不停产的药品生产企业(或生产车间),按照《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请各地于201615日前监督检查情况及《未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或生产车间)停产检查汇总表》(见附件)上报省局药品生产监管处。

联 系 人:战峰、邓慧敏、吴占冬

联系电话:0431-817631278176312881733129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1231

药品生产企业或车间停产和检查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