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卫生局、工商局,各市州通信管理办公室,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卫生局、工商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打击非法制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食药监械监〔2015〕236号)精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卫计委、省工商局、省通信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全省打击非法制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吉林省通信管理局
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吉林省公安厅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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