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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吉林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意见的函

2023-09-27 18:58:00    |    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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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吉林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意见的函

关于征求《吉林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根据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 第22号),省药监局、省中医药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医保局于2021111日发布了《吉林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推进细则转正工作,现征求是否有修改意见。请于1023日前通过信函、邮件等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联 系 人:于涛

  话:0431-81763121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湛江路657号省药监局药品注册管理处

邮政编码:130033

电子邮箱:741046094@qq.com

附件:《吉林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927

1_吉林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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