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据企业申请,现注销东丰县吉鹿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吉20140474)。
特此公告。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