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我局按程序进行现场检查和审核批准,拟核发松原市博卓制氧有限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二0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至二0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431-82752811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湛江路657号
邮政编码: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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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松原市博卓制氧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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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吴振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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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 |
吴振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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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
顾海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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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负责人 |
彭洋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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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地址 |
松原市宁江区雅达虹工业集中区建业大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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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范围 |
医用氧(气态) |
特此公告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