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公告
(2025年第4期)
根据《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注销长春恒晓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并予以公告(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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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生产地址 |
许可项目 |
注销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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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长春恒晓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吉妆20210007 |
关恒 |
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与劲松街交汇锦竹别墅39号/长春经济开发区兴隆山镇长哈公路5公里处 |
一般液态单元 |
企业主动申请注销 |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