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范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了《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等五项规章。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自
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邮编10005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并在信封上注明“医疗器械配套规章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至:010-63098758。
4.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xuxy@sd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