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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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码: | 220000-SY-QZ-007 | 项目类别: | 行政强制 | 项目分解: | |
| 实施主体: |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承办机构: |
药品稽查总队 食品稽查总队 |
承办负责人: |
孙威 张岩 |
| 共同实施部门: | 办理时限: | 查阅方式: | 部门网站 | ||
| 咨询电话: |
81763407 81763473 |
投诉电话: | 81763355 | 是否涉密: | 否 |
| 行政职权次数: | 20次/年 | 收费标准: | 权力变化情况: | ||
|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十五条 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各自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下列职权: (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 (四)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 权力运行图:
申请条件: 无 申请材料: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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