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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00-SY-CF-027对使用现金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交易的处罚

2014-11-06 10:29:00    |    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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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00-SY-CF-027对使用现金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交易的处罚

项目名称:对使用现金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交易的处罚
项目编码:  220000-SY-CF-027 项目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分解:  
实施主体: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承办机构:  药品稽查总队 承办负责人:  孙威
共同实施部门:   办理时限:  工作日 查阅方式:  部门网站
咨询电话:  81763407 投诉电话:  81763355 是否涉密:  否
行政职权次数:  1次/年 收费标准:   权力变化情况:  

法律依据: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零售。

  禁止使用现金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交易,但是个人合法购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除外。
 第七十九条 定点生产企业、定点批发企业和其他单位使用现金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交易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交易的药品,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权力运行图: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