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药品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现将本期不合格产品信息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单位采取风险防控措施,对不合格产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2021年药品质量公告品种信息(2021年第2期)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