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产品使用安全有效,对防疫类医疗器械部分产品进行了抽查检验,现将本期不合格产品信息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单位采取风险防控措施,对不合格产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2021年医疗器械质量公告品种信息(2021年第3期)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