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药品案件查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规定,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案件查办有关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10月25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或个人于2021年11月15日前,将有关意见通过电子邮箱反馈:34516111@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案件查办有关问题意见反馈”。
附件:《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案件查办有关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5日
吉林省案件查办指导意见.doc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