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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9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18-06-26 14:39:00    |    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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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9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抓紧制定吉林省灵芝孢子粉炮制标准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局于2018年1月23日下达的《2018年第一批吉林省中药材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公告》(2018 第1号),公告了林下山参粉、人参粉等共计14个地方标准项目,其中包括灵芝孢子粉炮制规范。

  灵芝孢子粉项目由长春中医药大学牵头起草,合作单位为吉林国安药业有限公司,协作单位为吉林上海胡庆余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康美新开河药业有限公司、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北域红药业有限公司、吉林敖东世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正和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紫正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