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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5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18-06-26 14:38:00    |    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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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5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品市场监管,切实维护老年人财产和健康权益的建议》(代表建议第1053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目前,针对老年人消费需求,以“保健品”名义销售的产品很多,既有吃的也有用的。从吃的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从用的来看,《吉林省保健用品管理条例》规定:“保健用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与保健用品批准证书一致,不得涉及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功能。不得以健康讲座、免费试用、体检、培训等为由欺骗或者误导消费者”。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保健食品安全实施监管。为保障保健食品安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以下工作: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实施注册管理,对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中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实施备案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内原料的保健食品实施备案管理,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实施许可管理,审查批准保健食品广告的内容。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实施许可管理,并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健用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广告实施监督管理。

  正如建议中分析的情况,有些经营者利用老年人认知能力弱、孤独、渴求健康和对疾病恐惧的心理,采取多种促销手段吸引老年人购买“保健品”,有的诱导老年人吃的“保健品”并不是国家批准的保健食品。事实上,国家对于依法应当注册的保健食品管理十分严格,注册申请人要提交保健食品的研发报告、产品配方、生产工艺、安全性和保健功能评价、标签、说明书等材料及样品,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经组织技术审评,对符合安全和功能声称要求的,才准予注册。经注册批准的保健食品,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都在其官网上予以公示。但是,由于老年人不熟悉网络查询方法,“保健品”经营者又采取上门服务、电话销售、在小区临时租用场所销售等隐蔽方式,使老年人真假难辨,监管部门打击也很困难。

  为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掺假造假、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我局每年都组织开展全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专项检查和监督抽检。如2017年主要针对保健食品流通环节易发多发的问题及减肥、缓解体力疲劳、免疫调节、辅助降血糖、辅助降血脂等重点品种实施专项检查,在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中,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5568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82户,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9873户,检查保健食品产品38638箱(盒),监督抽样送检保健食品153批次,发现经营涉嫌违法违规保健食品经营单位54户,查扣涉嫌违法保健食品124箱(盒),行政立案18起、处罚金额13.5万元,移送工商部门案件5起。

  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国务院食安办、工信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9个部门自2017年7月开始,联合组织开展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截至2018年4月份,我省共检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0805家,发现问题单位72家,责令整改单位56家,已完成整改单位50家,发现问题产品70批次,立案查处7起违法违规案件,监督抽样送检保健食品20批次。在整治工作中,有的地区采取了市场巡查与突击检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有的地区采取了在社区居委会散发传单和宣传海报的方式,有的地区设置了专门咨询电话,有的地区聘用了食品安全信息员,这些方式有效地遏制了我省老年保健食品市场违法违规现象。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2017年对全省医疗养生类节目开展全面监播,加大处罚力度,指导并督促各机构开展“伪专家”类广告治理工作。强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建立“全省广播电视广告监管季报制度”。 开展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遏制了医药类广播电视广告“播出时间长、发布形式滥、广告内容假”等问题蔓延势头。全年对3档共5期养生节目开展了播前备案审查和监播,共监听广播节目69套,监看电视节目186套,核查处理群众投诉86件,下发广告管理督办单、违规整改通知书94件,对6家违规播出机构进行约谈,共停播整改违规广告991条。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及时认真处理投诉举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017年开展集中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执法行动,集中开展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健康养生等广告为重点专项执法行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突出查办重大违法案件,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全年共查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案件17件,罚没款217.30万元。

  虽然各监管部门在维护老年人健康和财产方面做出了努力,但由于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规销售行为现已形成专业性、隐蔽性、长期性、广泛性的特点,还需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工信部门、广播电视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等多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同时也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