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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与苏粤两省签订食药监管合作协议

2018-06-04 16:52:00    |    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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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与苏粤两省签订食药监管合作协议

  52762日,我省经贸交流代表团在江苏省和广东省学习考察,签署了政府间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及专项合作协议。省局局长郭洪志分别与江苏省局局长朱勤虎和广东省局局长骆文智签署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合作框架协议》,全面加强吉苏、吉粤食药监管工作合作。 

  根据《框架协议》,吉林省与江苏省、广东省将按照“资源共享,合作互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原则,构建与吉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面向东北亚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相适应的合作机制,充分发挥江苏省局和广东省局在监管理念、前沿信息、执法经验、技术科研等方面的优势,紧紧围绕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支持吉林省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水平和技术支撑能力。学习考察期间,郭洪志分别与朱勤虎、骆文智就推动和深化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并达成重要共识,一致同意既要落实《框架协议》条款,又不拘泥于《框架协议》内容,根据需要可以扩大外延,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开展更紧密、更广泛、更深入地交流合作。 

  根据《框架协议》,吉林省局与江苏省局、广东省局将重点开展以下合作:一是探索建立跨省食品药品安全追溯机制。探索建设跨省食品药品安全追溯大数据和追溯平台,推进追溯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二是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合作。加强药品注册监管、药物研发合作,探索省际间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标准统一。推动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跨省委托生产,促进吉林省药品医疗器械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合作。建立区域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机制,共享区域风险防控、应急处置和舆情监测信息。四是推进监管执法能力建设。推进执法办案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装备标准化、技术手段信息化水平。五是携手提升科学技术支撑能力。发挥江苏省局、广东省局检验检测和信息监控等技术机构的优势,为吉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建设提供智力支持。与吉林省局共同提升监管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实现科学高效监管。六是协助吉林省推进口岸所建设。发挥江苏省、广东省口岸所建设、管理优势和经验,为吉林省口岸建设提供框架模式和软件支持,加快推进吉林省口岸所建设步伐。七是推进中药材质量标准建设。支持和协助吉林省局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标准建设。加强对中药野生资源的利用、开发和保护。吉林省为江苏省、广东省中药发展提供优良的中药材资源。八是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协助吉林省局实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吉林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行政领导干部及技术骨干进行培训。双方互为监管队伍的建设提供锻炼基地和岗位。共同促进对外交流合作能力建设。同时,建立交流合作机制,强化日常沟通和组织协调,推进交流合作深入开展,落地见效。 

  《框架协议》签署前,省局副局长曾向东带领药品安全总监王宏、办公室主任田振海等同志先后赴广州市、南京市,分别与广东省局、江苏省局相关局领导及机关同志进行了座谈,就《框架协议》内容进行具体协调,达成共识。下一步,省局将明确合作项目责任领导和责任处室,分解项目指标,制定切实可行措施,推动我省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继续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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