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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检查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行政处罚暂行规定》

2020-05-12 09:28:00    |    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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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检查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行政处罚暂行规定》

  为提升两品一械监管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进一步适应新形势下监管工作的新要求,近日,吉林省药监局四平检查分局组织召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行政处罚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培训会,培训会由吉林省药监局四平检查分局局长于秀丽主持,全体执法人员参加学习。

  培训会围绕新修订的《规定》中有关行政执法、办案的具体流程和时限以及办案过程的注意事项,结合省局出台的案件审核、执法记录和信息公开制度等内容进行了集中宣贯和学习,使执法人员对案件调查取证、文书制作、强制措施、处罚决定、公示要求等方面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对行政执法办案程序有了更好的掌握,对提升执法人员监管水平和办案质量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也为全面依法行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