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大批企业复工,化妆品经营单位陆续开业,为全面落实新冠肺炎各项防控措施,有效规范疫情期间化妆品市场秩序,长春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分局组织开展防疫期间化妆品安全检查。
一是落实措施。查看经营单位消毒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从业人员体温监测记录及消费者体温登记是否规范,疫情宣传标语是否设置。
二是严把质量。严查经营单位的购进渠道、标签标识、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等是齐全规范,销售化妆品是否登记,确保实现全程可追溯。
三是加大宣传。向经营者讲解疫情防控常识、法律法规知识,正面引导经营位守法经营、不信谣不传谣,确保经营的化妆品质量合格、人员安全得到有效防控。
截至目前,共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35家,下发责令整改3户,立案查处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