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长春检查分局积极行动,多措并举,全力做好药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
一、对药品生产企业人员密集的岗位,手工包装、早晚例会等,要求企业建立相关文件制度,加强防控,避免交叉感染。
二、要求药品生产企业每日生产原辅料的投入量、消耗量以电子记录形式报监管人员,监管人员对其进行抽查。
三、要求药品生产企业每日需将检验放行的成品批次、数量报监管人员。
四、对药品生产企业生产关键工序,细贵药材监投、无菌制剂分装冻干等环节,企业要将视频资料上报长春检查分局药品生产监管组。
五、要求监管人员掌握企业生产情况,并有计划开展现场抽查,尤其要加强疫苗、干扰素等生物制品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