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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吉林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

2025-04-23 15:20:00    |    来源  :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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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吉林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公开征求《吉林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药注册专门管理规定》,以及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2018年第1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局组织修订《吉林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是2025424日—516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将意见反馈至jlscde_yp@163.com,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文件名称-意见建议反馈”。

 

附件:吉林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424

17.0版-《吉林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实施细则》 -2025041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