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促进药品流通企业创新发展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失效)
各市(州、长白山)市场监督管理局、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检查分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医药强省建设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吉林省医药强省建设大会精神,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促进全省药品流通企业创新发展,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关于促进药品流通企业创新发展的意见(试行)》,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1日
吉林省关于促进药品流通企业创新发展的意见(试行).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