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加强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规范药品上市后变更行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了《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类别沟通交流有关事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修改意见。如您有任何进一步完善或补充的意见和建议,请通过电话或邮件反馈我们。征求意见时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5日。
附件:1. 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类别沟通交流有关事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吴振兴
联系电话:0431-82752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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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5日
关于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类别沟通交流有关事项的通告.doc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