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业务处室、检查分局、直属单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拟定于2019年11月上旬在长春举办《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两法宣贯暨药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培训班。现将有关预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11月12日(11日下午13:00至20:00报到)
地点:长春市(具体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二、培训内容
1.《药品管理法》修订情况与内容解读。
2.《疫苗管理法》制订情况与内容解读。
3.药品刑事案件中的法律责任辨析
4.“两品一械”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与义务
三、培训对象
1. 各市州、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药品工作的负责人;
2. 吉林省药品监管局机关业务处室全体干部、检查分局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与业务骨干;
3. 吉林省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是公益性宣贯,为期一天,不收取任何费用。会议当天行政公职人员午餐费由会议承担,企业参会人员自理;交通费、住宿费及早晚餐费用均自理。会务组可协助安排入住会议酒店。
(二)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报名由辖区各检查分局负责,并于10月22日前将本管区企业参会人员数量报人事处。
(三)请参训学员于10月22日前,填写报名回执,发送电子邮件至报名邮箱282518444@qq. com。
联系人: 王一江 联系电话: 13578997827
李先宪 17804301608
附件:1.参训名额分配表
2.报名回执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14日
附件1
名额分配
地区 |
市场监管局局分管药品工作负责人 |
两品一械生产企业生产质量负责人 |
省药监局 检查分局 |
市州检验所 |
省药监局机关及驻长直属单位 |
参训名额 |
长春 |
11 |
246 |
10 |
省药监局机关业务处室 |
50 |
|
吉林 |
10 |
58 |
5 |
5 |
省药品稽查总队 |
10 |
四平 |
6 |
30 |
3 |
5 |
省药品检验所 |
10 |
通化 |
7 |
114 |
8 |
5 |
省药品举报中心 |
4 |
白山 |
7 |
32 |
3 |
5 |
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
10 |
辽源 |
5 |
22 |
3 |
5 |
省药品审评中心 |
5 |
白城 |
6 |
18 |
3 |
5 |
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
10 |
松原 |
6 |
26 |
3 |
5 |
省药品安全监测中心 |
5 |
延边州 |
9 |
75 |
5 |
5 |
省药物研究院 |
5 |
梅河口 |
1 |
24 |
2 |
省医药中等职业学校 |
5 |
|
长白山 |
1 |
|||||
公主岭 |
1 |
附件2
报名回执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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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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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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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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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住宿 |
住宿时间 (几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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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管理法》宣贯其他需求或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