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药品生产许可证》公示
(2023年第5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我局按程序进行现场检查和审核批准,拟向珲春市珲特熊业有限公司核发《药品生产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431-82752007
通讯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邮政编码:130000
特此公告
附件:拟核发《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2023年第5期)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