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公告
(2023年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通化方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通化长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原《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重新发证,经我局按程序进行审核批准,依法注销以上两家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吉20180319、吉20160198。
特此公告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