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利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因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并责令其改正。经现场检查,该公司现已符合药品GMP要求,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法发回其《药品GMP证书》,现予以公告。
附表:吉林省《药品GMP证书》发回目录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24日
被检查企业名称 |
通化利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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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定代表人 |
孙红军 |
企业负责人 |
孙红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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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
于振龙 |
生产负责人 |
翁松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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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受权人 |
于振龙 |
药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吉20160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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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GMP证书》编号 |
JL20150003 |
生产地址 |
吉林省通化市利民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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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范围 |
片剂(含抗肿瘤药)、硬胶囊剂、颗粒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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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回证书机关 |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证书发回日期 |
2019年9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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