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撤(注)销高文石《执业药师注册证》的公告
(2026年第1期)
经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执业药师高文石存在挂靠《执业药师注册证》行为,依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三十四条规定,撤销执业药师高文石的《执业药师注册证》,三年内不予注册。具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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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执业药师注册证编号 |
挂靠执业单位 |
撤(注)销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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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文石 |
220***********2420 |
221224011423 |
长春市顺康大药房永昌店 |
2026年3月19日 撤销 |
特此公告。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