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公告
(2023年第2号)
根据《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注销国大(吉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并予以公告(5个工作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生产地址 |
许可项目 |
注销原因 |
1 |
国大(吉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注销) |
吉妆20220003 |
刘 虎 |
长春市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航空街3999号车间二层 |
一般液态单元;膏霜乳液单元 |
企业主动申请注销 |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