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9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2009-08-13 15:34:36    |    来源  :     |    
访问量|    
打印    |    字号 : [ ]    |    分享
0

2009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2009年的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按照全国深化政务公开经验交流会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当前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各级政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扎实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和基层政务公开,通过统一认识,创新方法,强化措施,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为科学发展、加快振兴、富民强省服务。

一、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工作力度。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法制办、监察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发展研究中心等部门配合,对省直各部门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进行再清理,再取消或下放一批项目。各市(州)也要组织力量,对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进行清理。保留下来的审批项目必须进入政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规范运作。

(二)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对省直行政审批事项较多的部门再进行一次职能划转情况检查,巩固改革成果。各地按照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市(州)、县(市、区)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0824)要求,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3月底前,由省编办牵头,监察、法制、政务公开等部门配合,对相关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三)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和水平。围绕政府中心工作,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各级政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继续加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建设,推行首办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省政务大厅、长春市和白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作为试点单位,积极探索和推进并联审批工作机制。

(四)提高投资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在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措施实施过程中,各地、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要及时跟进。重大项目决策前要注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设立咨询、举报电话,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项目资金的种类、数量和使用等情况,主动接受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保证资金管好用好,切实发挥效益。

(五)强化制度对行政权力的约束。一是各级政府完善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规章或重要规范性文件、政策,原则上要公开听取意见。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的责任制度、重大事项的集体决策制度,重大决策的听证和公示制度,提高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和决策评估的科学性。二是全面清理审核行政职权,明确职权来源和依据,理顺部门职能分工,编制职权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三是省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选择12个县(市)作为试点,加大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的公开力度。四是省政务大厅要积极推进招投标项目公开,完善代理机构库、招投标专家库建设,加强对代理机构和招投标专家管理,修订招投标操作规程。五是完成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信息管理系统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年底前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网络的互联互通。

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一)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做到有专门机构负责、有专门人员承办、有充足的经费保障和技术支持。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配套制度,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水平,及时更新和扩充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在严格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凡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都应如实公开。省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牵头省监察厅等部门配合对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行定期通报制度。目前仍未按要求实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网上公开的县(市)务必于3月底前完成该项工作任务。按要求高质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三、扎实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和农村基层政务公开工作

(一)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整合服务资源,搭建统一平台。突出抓好学校、医院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公交等行业的办事公开。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公共企事业单位对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梳理,精心制定推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的具体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规范办事行为。

(三)加大对农村制度建设和创新的政策措施、发展现代农业的重大举措、发展农村公共事业的重大安排的公开力度;加大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村综合改革措施,以及农业和农村公共事业投入、集体资源处置、征地补偿、涉农补贴、扶贫救灾资金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公开力度;加大农村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和涉农法律法规的公开力度。

四、加强政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

(一)坚持政府主导、资源整合的政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投入机制和立足当前、兼顾长远、因地制宜的方针,加强各级政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尚未设立政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的地区,要立即制定建设方案,务必于2009年底前完成建设并正式投入运行。政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面积较小、设备设施落后,无法满足工作要求的地区,要积极采取改建、重建等方式,扩大规模、改善条件,保障正常运转。

(二)各级政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按照公开、服务、监管三位一体的要求,加强对进厅事项的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全面建立计算机行政审批管理系统。不断拓展大厅服务领域,努力将政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成为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电子政务、信息发布、行政投诉受理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

(三)各级监察部门向政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派出监察机构,对进厅窗口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

五、完成全年重点工作的几点要求

各地要把政务公开摆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政务公开工作要经常过问、主动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督促、抓协调。

要把政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政府绩效评估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级纪检和政务公开协调机构要采取随机抽查、集中检查等形式,切实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各行业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严肃查处不公开、假公开等行为。

(三)今年要重点对县(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对各级政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管理人员要采取集中业务培训、考察学习等多种方式,提高干部素质,促进自身工作。

(四)2009年是我省全面推行政务公开10周年。各级政务公开协调机构要制定具体方案,通过理论研讨、专家座谈,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征文活动和图片展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总结经验,拓宽思路,扩大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