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案件查办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药品案件查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规定,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出台了《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案件查办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经过两年试行,我局再次修订该文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或个人于2023年9月30日前,将有关意见通过电子邮箱反馈:34516111@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案件查办指导意见反馈”。
附件:《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案件查办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1日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案件查办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