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药监局公开征求《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吉林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版)》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吉林省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吉林省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2),于2024年11月18日前反馈至电子邮箱jlyplt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医疗机构药房规范规范化建设标准意见反馈”。
附件:1. 《医疗机构药房规范规范化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1.吉林省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10.23.docx | 附件2.意见反馈表.doc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