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交易服务的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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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220000-SY-XK-015 | 项目类别: | 行政许可 | 项目分解: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审批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审批 |
实施主体: |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承办机构: | 行政审批办公室 | 承办负责人: | 孙伟 |
共同实施部门: | 办理时限: | 信息服务20个;交易服务50个工作日 | 查阅方式: | 部门网站 | |
咨询电话: | 82752810 | 投诉电话: | 81763355 | 是否涉密: | 否 |
行政职权次数: | 20次/年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权力变化情况: | |
法律依据: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2004〕第9号)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关于印发<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食药监市〔2005〕480号) 权力运行图:
申请条件: (一)申报对象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二)有关要求 1、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2、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申请材料: 1、填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发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可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www.sfda.gov.cn)。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新办企业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 3、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4、网站栏目设置说明(申请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需提供收费栏目及收费方式的说明); 5、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6、(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7、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者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8、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9、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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