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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销售证明办理 咨询 已办结
2021-06-08
尊敬的局长:
您好,我是长春人民药业的员工王军祥,我们近期接触到了一个国外客户,关于我公司的已备案的中药提取物--人参总皂苷的出口,基本达成合作意向。但现在客户提出:需要咱们当地的省药监局,关于我们的这个产品出具一个证明,他们才能清关提货,证明我公司的这个产品已备案,并且依据中国GMP规范要求及世界卫生组织的规范要求生产并销售。我们也找了贵局的一些部门,没有人管我们这个事,说是业务盲区,我们的中药提取物不属于药品,也不属于原料药,没法证明。作为我们企业来讲,这个中药提取物本身就是依据中国药典和中国GMP规范要求备案生产的,为什么就无法证明?近两年的疫情已经让企业很艰难,在此环境下,企业也是想尽办法在自救,碰到这些问题,还希望局长您,能为我们企业协调沟通,帮企业渡过难关,期盼着您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