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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医院上访信续(四) 咨询 已办结
2020-05-18
刘局长您好:我是梨树博爱医院林建勇,上次去长春没见到你,回来后给您信箱发了邮件,又与5月11日和王处长通了电话,据王处长讲,刘局长非常重视
当天又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我们提出的问题,准备从保护民营经济和维稳的角度同梨树县政府或梨树市场监管局沟通,让我们做好职工稳定工作,还告诉我们
别着急,如果到三个月法院来执行,就给省局打电话。
据说上周省局王宏副局长又主持召开了,本案相关市、县局长参加的调度会,但未做出处理决定,昨天我又和王处长通了电话,她又说强制执行申请已经梨树县法院核准同意执行,省局就没什么办法解决了,这完全是托词,我们通过局长信箱到省局上访,省局第一次回复时间是4月3日,告诉我们“反映的问题已通过走流程了,让我们耐心等待“为什么在局内走流程走了一个多月?一直拖到法院核准,同意执行后又说没有办法了,既然省局认同我们的上访理由,理解我们的困境想帮我们解决,按照省局的意见,我们也和法院做了沟通,据法院相关人员讲,到了法院执行阶段还有中止执行条款,国家行政强制执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本案完全符合这款中止执行条件,因为强制执行的结果就是,投资人破产、医院倒闭、员工下岗、老百姓又失去了一个求医问药的好去处。中止执行不但不损害公共利益,医院还可在解决几十名职工就业问题的同时继续为广大患者服务。强制执行案件只要申请人同意或者不反对中止执行,法院随时都可中止执行,这个时间段没有期限,不需要讨论是非对错,也不需要撤销原处罚决定,所以省局真心想帮民营企业解决问题,完全可以按省委省政府今年4月10下发的扶持民营企业的文件,告诉县局去和法院沟通即可,如果连这都做不到就是你们不想解决问题,逼着我们去省委省政府及北京上访,我想这也是刘局长不想看到的结果,因此在完全结束省局上访流程之前,我很想和您见一面直接谈一谈,不知你想见不想见,请尽快回复,这次我们真的等不了太长时间了。